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社工勞動尊嚴系列記者會(一)【會後聲明稿】‏

拒絕暴力威脅!還我職場安全!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要求應立即建立有效的勞動安全保障機制,確保社工的人身安全!

社工工作範疇多元,卻總在安全防護不足的情況下站在第一線,社工受威脅受暴事件時有所聞,卻不見主管機關正視這個問題,因此,立法委員黃淑英與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於今日上午假立法院舉辦「拒絕暴力威脅!還我職場安全」記者會,訴求主管機關重視社工職場安全的問題。會中一位社工夥伴頭戴安全帽並持盾牌,說明若沒有法律的安全保障,社工服務時恐怕只能以這樣的裝備保護自己。過程中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手持標語並呼「拒絕暴力威脅!還我職場安全」口號,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家暴防治委員會、兒童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均有代表出席,並針對訴求提出正面回應。

立法委員黃淑英與社工工會籌備小組之四大訴求為:

一、內政部作為社會福利及社會工作權責機關,須針對社工特殊工作環境可能遭遇的職場安全問題進行研議,並限期提出社工人身安全具體對策。

二、應加強社工職場安全衛生的教育訓練,並納入正規教育及教學評鑑項目。

三、勞委會應將社會工作者全面納入勞動基準法與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

四、政府委外之社工工作應將人身安全保障納入規範,作為得標機構履行契約時之義務。

會中,立法委員黃淑英表示,社工人員為弱勢需求服務,但也經常曝露在言語或肢體暴力的不安全環境下,呼籲政府應正視此問題,社工人身安全問題並非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社會風險,世界各國都面臨相同問題,英國在 1974年通過Health Safety at Work Act賦予精神醫療人員向雇主要求工作環境安全的權利,否則可以拒絕服務。反觀台灣社工的職場人數不足、安全無保障,但近年政府推動多項福利計畫,如大溫暖計畫,並積極提升社工員人數,人數不足的問題獲得部分解決,但政府對社工員人身安全保障仍非常缺乏,未來可透過修法保障相關權益外,更盼主管機關優先進行社工職場安全的現況調查,再參考國外作法、編列預算與制訂計畫,並進行跨部會合作。對此內政部社會司專委劉輝男回應,目前內政部並沒有統計社工職場安全現況,將會把立委意見帶回研議。

針對訴求,內政部社會司劉輝男專門委員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復正警務正均表示,若社工人員在經評估後,認為可能有高危險狀態,可尋求警方協助。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董靜芬組長表示,社工人員在人身安全維護方面,地方配套可與警方、役男、特約保全業者合作,透過訓練增加社工敏感度,並將社工人身安全納入評鑑項目。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陳森副處長則回應,政府單位明年起將研議把公部門約聘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其中也涵蓋在公部門服務的社工員,但若地方政府或民間社政單位外包業務時,為降低成本而規避勞基法,社政單位應要有檢討與監督之責。勞工安全衛生法方面目前正積極修法增列社工人員涵蓋適用。

最後,社工工會籌備小組重申,社工人身安全的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職場風險,政府相關機關應將社會工作者全面納入勞動基準法與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並研擬具體對策,透過制度性的預防措施保障社工的職場安全。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未來將持續追蹤主管機關承諾之落實,確保全體社工擁有安全且尊嚴的工作環境。

新聞聯絡人: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召集人 黃盈豪0920-898-108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 swer.union@gmail.com

黃淑英國會辦公室 助理 王珊珊0968-682328235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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