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 星期一

社工勞動尊嚴系列記者會(一)【新聞稿】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社工勞動尊嚴系列記者會()【新聞稿】2007/11/16

拒絕暴力威脅!還我職場安全!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應立即建立有效的勞動安全保障機制,確保社工的人身安全

  日前,台中署立醫院社服室主任在協調醫療糾紛案過程,遭案主親屬揮拳毆傷,讓社工人身安全的問題再度受到各界的關注,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及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特舉辦「拒絕暴力威脅!還我職場安全」記者會,希望政府及社會各界能夠重視社工職場安全的問題。社工工會籌備小組表示:「這個案例只是社工人身安全問題的冰山一角!」隨著台灣社會的快速變遷和多元發展,社會工作的範疇也日趨多元,工作內容依領域不同,可能須夜間on call,或與案主、家屬和相對人在高情緒張力、易引發衝突的狀態下進行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處遇、緊急安置、家庭訪視、陪同出庭偵訊等工作。不因從業人員以女性居多而有差異,社工總是在安全防護不足的情況下站到第一線工作,受暴事件時有所聞,卻不見主管機關正視這個問題,讓社工的處境更為艱難。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表示,基層社工人員反映,社工在處遇與訪視過程中常遭受到「辱罵、威脅、恐嚇、性騷擾、暴力攻擊、跟蹤及交通意外」等人身安全上的危險事件。這樣承擔高風險情境的職業類別,卻普遍無意外保險、危險加給、執法公權力,甚至不受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法等基本保障。根據統計,國內社工在過去一年的實務經驗中,七成以上曾受當事人言語污辱或威脅,四成以上社工認為個人在執行工作時的人身安全不受重視,反映出長期以來社工在「愛心」的光環下默默承受的安全威脅與心理壓力社工人身安全問題並非特例或意外,不應扭曲解釋成個人特質而規避改善集體面臨的處境,現行法規對社工職場全的保障不足,主管機關與社福機構的漠視及不作為,使社工只能靠口耳相傳的經驗傳承以求自保,對此,立法委員黃淑英與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共同提出呼籲:

一、內政部作為社會福利及社會工作權責機關,須針對社工特殊工作環境可能遭遇的職場安全問  題進行研議,並限期提出社工人身安全具體對策。

二、應加強社工職場安全衛生的教育訓練,並納入正規教育及教學評鑑項目。

三、勞委會應將社會工作者全面納入勞動基準法與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

四、政府委外之社工工作應將人身安全保障納入規範,作為得標機構履行契約時之義務

最後,社工工會籌備小組重申,社工人身安全的問題並非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職場風險,政府相關機關應提出具體對策,並制度性的預防及保障社工的職場安全,確保社工執業過程安全無虞,許社工一個尊嚴勞動、安全放心的專業工作環境。

新聞聯絡人: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召集人 黃盈豪0920-898-108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 swer.uni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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