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檢視社會工作職場的性別平等狀況座談會


一、活動緣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以下簡稱CEDAW),旨在落實人權保障,並融入國際性別主流化潮流及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是聯合國少數開放給非會員國簽署的國際公約。1995年於北京召開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正式確認「性別主流化為各國政府施政之準繩。會議中並具體提出十二項重點作為行動綱領之內容,是為「北京行動綱領宣言」(Beijing Platform for Action,BFPA)。
1997年開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每年於三月召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暨民間婦女團體會議(UNCSW NGOs Meetings)」,討論十二項綱領中的兩個主題。是目前台灣婦女民間團體可以與聯合國CEDAW委員會的成員、各國高層以及NGO代表近距離接觸,介紹台灣現況的極佳平台。
台灣已於2007年一月,經立法院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限於政治因素,台灣未能成為CEDAW公約簽署國。儘管如此,仍主動遵守CEDAW公約,藉由強化性別平等的在地行動,向國際社會宣示,保障女性權益之決心。
台灣社會工作者,任職於以家庭、婦女、兒童少年、老人、勞工等弱勢族群為服務對象之政府、非政府(非營利)組織;社會工作者,提供社會福利服務工作,解決社會問題,發揚社會公平、公正、正義之精神,並且致力於破除社會大眾對弱勢族群之歧視。社會工作者在台灣社會中,為CEDAW公約之重要推手之一。
社會工作職場,長期處於人力不足的狀況之下,無論是在兒童少年保護、家庭暴力防治、高風險家庭工作等保護性工作,或是其他類型的社會工作,一直以來都普遍存在著人力不足、工作量太大以及流動率高的情況下,且勞動條件低下,在工作上更面臨許多身心理健康與安全的威脅。
台灣社會工作職場,女性占所有社會工作者的百分比高達84.5%,為較女性化的工作行業。社會工作者,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並為推動、落實CESAW公約之重要助力。這樣一個以女性為主體的勞動職場,是否是一個能夠讓女性安身立命、養家活口的工作?依據社工工會籌備小組2009年的調查報告指出,社會工作者處於單獨家訪、夜間家訪、遭受暴力、被跟蹤、交通意外、超負荷的工作等安全不被保障的工作職場;在多數的研究報告中也指出,社會工作者在職場時常遭遇人身安全、勞動條件低下等問題,在實務上,也曾聽聞男性工作者升遷較女性工作者來的容易或迅速。
二、活動目的:
檢視台灣工作場所有關CEDAW第十一條就業平等權項目,特別針對CEDAW第十一條就業平等權項目「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特別是(c)接受職業培訓…」,期望藉由辦理溝通平台,蒐集並探討社會工作者此類女性化行業的性別議題,並檢視實務上性別平權行動之困境,藉以達到女性就業能力培力與充權,進而落實兩性平等就業參與,提昇公眾性別意識。

三、活動內容:
以「性別議題」焦點團體座談方式,辦理檢視社會工作者工作場所的性別平等議題,包括:同工不同酬、職業性別隔離現況,以及工作場所的性別暴力。針對社會工作者,藉由探討工作場所的性別議題,建構台灣工作職場的性別圖像。
(1) 活動對象:社會工作者、非營利組織成員、社區工作者,從事或關心婦女議題之工作者、婦女團體、社福團體、勞工團體
(2) 活動時間:2010年9月27日 13:30~17:30
(3) 活動地點:台灣國家婦女館 (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9樓)
(4) 參與人數: 20人
(5) 討論內容:社會工作者職場性別議題討論、社會工作者人身安全現況的討論、如何落實社會工作者在職場的身心健康與安全保障。


四、主辦單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贊助單位: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國家婦女館、社工工會籌備小組

五、活動流程:

13:30~13:40
與會成員報到

13:40~14:00
活動開場
與會來賓及夥伴自我介紹

14:00~14:20
婦女團體溝通平台簡介 CEDAW影片宣導

14:20~15:20
社會工作者的人身安全現況、女性社會工作者職場遭遇困境
實務上落實社會工作者職場健康以及安全的保護困境或處理流程上窒礙難行之處

15:20~15:30
休息時間

15:30~16:30
議題討論:
一、各與會代提出目前社會工作者的健康以及安全的保護主要問題以及女性社會工作者職場遭遇困境,以及實務落實修正之可行性。
二、目前問題是否可由現行政府法令規範加以改善,目前地方政府及各相關管道如何落實或回應處理?
三、落實保護社會工作者和護理人員的身心健康以及安全以及解決女性社會工作者職場遭遇困境的有效策略為何?

16:30~16:40 休息時間

16:40~17:10
綜合討論與總結
一、提出未及討論之議題。
二、總結本次會議重要建言。
三、各與會代表針對會中提出問題,有何對策與行動。

五、會議主持人、與談人簡介:
嚴祥鸞 美國亞歷桑那州立大學哲學(社會學)博士,台北市政府顧問、實踐大學社工系教授
孫友聯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辛曉雲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臺北市單親家庭服務中心主任
柳秋雅 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角落工作室心理輔導/教育自由工作者
田奇峰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班、南亞電路板產業工會秘書、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成員

六、報名方式
請將報名表填妥後將資料寄至以下e-mail:ctr1016@yahoo.com.tw 連絡人:鄭天睿
負責人將在收到您的報名資料後與您連絡,確認您已經完成報名手續。

檢視社會工作職場的性別平等狀況座談會報名表
姓名 工作單位/職稱
性別 e-mail
聯絡電話

2010年6月29日 星期二

「從曹小妹攜子自殺事件探討兒少保護工作及社工專業體制之困境及未來」座談會活動實記

「從曹小妹攜子自殺事件探討兒少保護工作及社工專業體制之困境及未來」座談會活動實記

時間:20100531
地點:東海大學
記錄:chalynn
整理:黑羊 金鎮 天睿

引言


內政部兒童局

一、肯定此案為犯罪案件無疑義
二、衛生署或自殺防治中心所建置之自殺防治網絡僅採指標性防治,換句話說,亦為選擇性開案,之後便將其個案給社政單位
三、各單位間因保護性業務所為之行政協助之發動權,最後似落入社工的個人決定上,在法規其整個網絡體系看起來非常弔詭
四、教育部於此次事件後,通令其所屬學校,舉凡「疑似」狀況皆全面通報

彭懷真
基層警員重視績效,社工領域應該如何與其他領域相互合作,尤其在家暴防治的部份。

薛承泰
社會救助法的修法
Icf
幼照、兒照法

國民年金(內政部)
以上四個議題很重要,環環相扣整個社福體系。第一線社工應該如何做處遇,以免成為整個社福體系代罪羔羊?

提問


台中市
無論是媒體還是輿論都太把重點放在社工接案的檢討,但是警政、衛生等的責任如何被檢視,基層員警和警政高層不同步,警政要求社工員下達指令是否破門而入,然而社工員無法下達任何指令,警衛政其實自己關著門在害怕。社工有自己的判斷,自殺的案件是直接第一通報,尤其在曹小妹妹案件之後,必須不斷的進行安置個案,即便自傷、殺人的行為未果,然而擁有那樣意圖的個案卻使得社工人員疲於奔命,社工無名的責任,再第一線的社工往往將個案的責任放在自己身上,然而安置之後,後續的協助卻無法與警政衛政同步配合,社工也無心力繼續追蹤關切,而現在莫名的壓力更重,只要通報單和諮商過程有自殺意圖,整個機制就必須啟動、必須全部的投入,造成資源上的疲乏和負荷過重,所有的個案全部都用高標來處理,評量的標準要重新評估。

合理的社工案件負荷是什麼?假設要求社工必須24小時都能聯繫個案,那麼必須檢討社工員手中的案量,或是第一線人力是否充足?

嘉義市

對於案主自決的部分,學界怎麼看待?

個案舉例:案母入監服刑,案外婆並無意願將案主交由安置,而案外婆並無明顯虐待事實(但是隔代教養都會有相當的問題),社工面對實務兩難的評估,應該如何去取捨和決定?

新竹市

警政部分,基層員警表示社工說破門即破門,要社工來下order,雖然有資源支持社工破門而入的動作,但是有些時候社工並無法絕對的評估,中央提供社工的是什麼?社工敢不敢破門而入?

自殺防治的問題,曾與當地的衛生局協商,但是其並不採納社福的意見。警政單位接到自殺案件的時候,直接告知社工人員,而非撥打衛生局自殺防治中心的關懷輔導員。社工的緊急安置能解決什麼事情?但是問題並未得到解決,社工能作的有限。建議中央部會設置24小時專線專人服務?這是人命關天的問題。

雲林縣

兒少通報上明定社工要通報之後三日核定才能進行救援。內政部只做行政的協助,要社工核定後才行動。

重大案件檢討時,衛生單位表示把自殺者通報119送到醫院,對於自殺意圖者並無關心和其他的資源,社工常在處遇上遇到精神疾病患者,社工其實會因此而感到挫折,但衛政單位又表示案件沒有列管不介入處理。

所有系統都因為曹小妹妹事件而繃緊神經,學校也變得敏感一點點小事情都通報兒保進行安置,造成資源上的浪費,社工必須付出人力去說明評估方式,真正需要安置的個案反而無處安置,第一線社工目前處境焦頭爛額,地方首長無法同理社工壓力和負荷,內政部明白社工負荷量,但是整個人力配置過少。

社工承接社政單位的行政工作,添加接案社工的問題和工作。

社會工作至今已經三十年,似乎一直在退步。

高雄市

-自殺防治的社工與兒保社工如何分工合作協助案家?自殺防治的社工無法處理最後交由兒保社工去聯繫警政單位處理

-危急個案是否要破門?危急情況當然要破門但是針對狀況不明、無法聯繫的?要符合兒少保護條例36條才能夠去通報

-兒保社工流動率高,最高職等只能到7,必須轉到行政體系才能繼續升等,社工無法久任經驗無法傳承。是否能夠比照學校社工到9職等。

社工師公會

案件量很高,就好像社工海嘯,呼應前述所言。

社工員流動率高,希望提高兒保社工的起薪,向37000學校社工的起薪看齊,並且增加危險津貼的補充。

法官對於社工處遇知識不足,認為相關個案都要安置和處理,實際上的問題並未有其他資源介入,社工並非主要的決策者,但在現在的媒體宣染下,社福體係並未分工,而將責任推給社工員,在整個網絡合作中大多期待社工主責。

世展

個案的通報會影響訪視的時效性。

社工目前工作場域的高壓,目前社工員已經有替代性創傷的問題產生,制度性的建立和保護社工,避免社工員因為受傷而離職,造成流動率社工目前工作場域的高壓,目前社工員已經有替代性創傷的問題產生,制度性的建立和保護社工,避免社工員因為受傷而離職,造成流動率高,也擔心從事相關的工作。什麼樣的社工形象?檢討流程之外,更在意的是社工員本身在現在的狀況下,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是否有力量去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全產總代表、社工工會代表

座談會報名時間太短,能夠參與的人太少,實務社工很難出席,這樣的形式,很難讓社工充分的表達意見(423當天300人上街只能來60個人參與,很多人心聲沒辦法說出來)。

社工普遍面對勞動權益的問題,兒少保工作多數都是約聘雇的社工,不適用勞基法工作不穩定,方案的社工即使適用勞基法,也並未落實,希望能夠讓約聘雇社工適用勞基法,讓所有社工都受到訪律保障。

兒少保社工是在高危險環境下工作,社工的勞動安全並沒有受到保障,希望社工能夠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並且增列社工專章,明訂社工所需要受到的安全保障,讓社工能無後顧之憂的工作。

(薛回應:啊~這是個新的議題!)

家扶

未來處遇方式?兒少保工作一二線的社工是一體的,除了待遇、薪資之外,網絡之間的整和和處理應該視為優先,建立完整的網絡。

社工專協

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社工增聘四年計畫的部份,中央想要增聘但是沒有經費,無法全額補助地方縣市政府增聘人力,那麼未來同樣的狀況會一直發生。

兒保事件審查,英國有獨立審查小組,而非媒體爆料導致第一線社工承接壓力,資訊尚未完全的狀況下使社工遭受打擊。

苗栗/加害人處遇

統計上來說醫院上的通報每個月有30件左右的自殺案件。自殺防治中心都是委外招標的一年一聘人員,不僅經驗不足也不一定是社工相關系所畢業。另外,中央對於媒體和網絡是否有什麼樣的檢討。是否能在法的層面著手,比照精神衛生法進行。

高雄縣

第一線時常聽聞個案要帶親友一起自殺等,社工聯繫警政等其他資源到現場之後,誰是主要發言人?警政認為社工呼叫大家到現場,勢必承擔起所有的責任。表示在社政的order下警衛政會全力配合,社工承受很大壓力。安心專線只是讓社工安心的專線,除了接線之外並沒有後續的安置處理,責任還是回歸到社工身上,社工評估與社會期待?因為社會期待去安置還是因為社工本身評估去安置?有自殺、傷害意圖者還留在家裡,但是其身邊的其他人都安置了。

接到兒少保通報,個案本身在家裡就是不開門,社工除了調查之外還有什麼保障?對方不同意的狀況下破門,只是製造隊立,個案可以拒絕追案,社工只能一直追案,通報的部份社工其實很困難了解案件真實狀況。社工的角色到底是什麼?是調查還是輔導?也許社工可以分流派,比方司法社工可以進行審視工作。

中正法律研究生(金鎮)

中央之人力財力允諾地方補助,但是地方制度法可能造成阻礙

跨部會、跨單位通報問題,偵訊和配合調查的發動條件?造成社工的負擔

行政組織合併後,家防中心層級應提高

人力增加及財源增加後,是否應從一二三級防治去審視社工合理案量分配

通報流程之後的程序所自行設計通報單,是否與兒少保之間的通報系統有所牴觸?或是逾越法規的拘束與限制

東海社工研究生

增加人力?是正職還是約聘?不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要如何要求社工員對機構有承諾?負荷量、流動性都高。更要建立良好的督導制度。

嘉義縣

安置機構滿床,挑個案的現象。虞犯少年、罕見疾病等都會被安置機關拒絕,真實有需要的孩子沒有地方去。中央是否能夠介入處理?

回應

莫黎黎

團隊整合的部分是需要重視的,社工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需要各部會的整合。希望中央不要將社工作為代罪羔羊。

兒少保護工作是團隊福利業務,現行相關支持體系是否合理完備?衛生單位、教育單位等都需要負起責任。社政體系孤掌難鳴。

學校單位知悉個案的問題應該怎麼做?學校老師通報的資訊是有限的,家庭問題交由社工去了解,老師不只是通報的責任,也有輔導和救援的責任。

自殺防治通報,各縣市自殺防治中心根本沒有功能,人力和後援單位有限。

社工人力確實要增加和檢討,四年計畫中,地方政府的配合與中央不同步(中央有編預算)。

現行社工的工作內容和方式需要檢討,人力增加並非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相關業務建立標準化流程sop,從接案通報到問題診斷等。我們才能確立問題的方向。

個別化問題的考量,交由社工自己權衡的權力(那要sop幹嘛?)。建立體制內的督導(臨場督導、專業傳承),而非外聘等方式,才能夠臨場給社工指導。

彭淑華、社工教育專業協會

實務工作者的負擔沈重,在教育體制上將針對個案團體社區等社工核心課程的檢視。

社工師證照的部份推行、推動。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專業上的改變,重新檢視考科以及考試資格。

培訓上的運用,和勞動條件的要求,勞動條件這部分在一起跟大家努力。

社工兒少保專業化程度較高,社工的增聘不一定進入到實務場域而是進行行政工作,而剛畢業的學生經驗上的不足,而且他們可能都沒有考上社工師……因此再教育也是重要的部份。社工職場上的專精制度,剛畢業者可進行專精化較低的工作,比方資料蒐集等,專精化社工職場分配。

人力配置的部份,應該就各種領域,尤其以保護性業務的部份去做首要配置安排。保護性業務是國家政策之時,直接以中央聘僱負責,轉調到各縣市。社工人力總體檢,使社工在社工的位置上,而非安排在不同的位置上。

支持標準化流程,通報機制的建立。重新檢視社工流程的整理、盤點。另外就是網絡合作的空間,教育養成的過程中較少提供自殺個案的處遇。

翁毓秀

自殺防治中心的角色。

學校可以做什麼?教育系統中的生命教育,個案的家庭因素複雜,對孩子的資源提供有哪些。讓孩子知道,家裡遭遇問題可以求救。

汪淑媛

座談座的時間、人數的問題?自殺防治中心的問題?社會福利資源的分配?聽到很多聲音和對話覺得是有幫助的。

兒保工作是全民的工作,而非社會工作的工作,欺負孩子的社會沒有未來,照顧弱勢就是照顧多數。

社工的風險、社會工作專業的薪資怎樣才算是合理?社工的重要性如何被看見?

王秀容

社會工作的檢討,社工是否太依照表格作事情?社工有太多的表格,但是缺少血肉。sop雖然有必要,但是社會工作中的血肉卻無法標準化流程,生命教育並非一種演講,每一次的家訪都是生命的尊重,即便破門之後個案在吃雞腿,但是社工在這過程就已經得到了訊息,網絡的連結,忘記了鄰里社區的詢問和要求,但是社工的工作量太高,因此我們只記得sop卻無其他心力去詢問鄰里、個案生活的支持系統,個案量太高其實導致社工無法一一去詢問這些資源,即使安置之後,社工也無力去關心。

社工能做到的只是表面上的協助,而忘卻社會工作的精神。我們不是只有作事,而是必須理解我們在處理「人」的問題,情緒情感是複雜,被忽略的。

核心小組,警政、社政等集合單位。

馮燕

網絡「原來」是有問題的,大家現在專業本位中,社工成為社會安全網的全部,但是卻無相關的資源運用。

對外:社會事件、一個危機,真正的危機是網絡中的職能定位和策略不周延,不是網絡的意識,因此發生問題時,責任變成推諉,社工有網絡的概念,因此自然而然成為負責的對象。警政的績效?人命不是績效?網絡需要檢討而非指標性的。另外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銜接問題?地方政府的責任?

對內:專業形象是什麼?我們要怎麼定義社會工作者?可憐兮兮、被壓迫、人力不足的,這無法增強社工的權能,不應該繼續宣染這樣的形象,而是專業形象的維護,信任、關懷等,對內可以訴苦,但是對外不要,社工形象好不容易建立起來。職場和學校中,社工員的保護措施,台灣的學術圈與實務圈算是合作無間,但是這還不夠,我們必須倡導第一線社工的支持和增能,至於社工的黑暗面我們關起門來講講發洩一下就好了。

勞動條件:這也牽涉到專業形象,社工志工不一樣,勞動條件的爭取很重要,要增加保險,津貼薪等。

案主自決:社工教育金三角(價值、知識、技術)。案主自決是一原則,但是專業判斷是社工必須要作的,評估案主是否有自決的能力?

安置單位的問題?不足?安置評估?安置不是保護的唯一方法。

曾華源

這次的會議應該只是開始不是結束。

法規的問題並未有基礎認為自殺的案件必須去做強制的處理。

社工新鮮人訓練不夠的問題,另外督導制度、在教育以及培訓的制度並未有法規的強制性,若這個問題尚未解決,人力補充只會造成其他困擾,專業教育不是只有學校教育,在職教育訓練也非常重要,而社工在機構是否有升遷管道。法規上的檢討修訂,社工的公權力、判斷力以及資源整合的能力;即使考上社工師執照,也因為沒有資源運用而難以伸張和處理個案。要有防治制度的建立,設置特別的防治條例。

社會司

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和配置已經在運作中,四年計畫預定增訂829名社工人力,社工人力和定義、配置的問題依然在籌劃中。以福利人口群、全民數量來推動社工人口的配置和規劃。目前對於增加人力是有共識的,也有針對納編,職等提高提出建議。人力的部份,部份會民間委外補充,公部門的部分希望有3/5能夠納編。也有針對督導人員的條件專門聘用方式提出建議。(政令宣導,以及謝謝行政院協助)

兒童局

地方人力總體檢,保護性人力的優先性,資源從中央到地方時常常會被挪用,大政府的思考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嗎?icf的推動必須要處理。跨網絡的分工和對話請內政部協助,人力計算的基準有問題,而專業訓練上中央和地方是切斷分節的,並沒有統整性的訓練,比方兒保部分可能還有其他層面的問題,相關問題也交付彭懷真老師的協會處理(幸福家庭協會),做一個人力配置的研究。稅收分配導致福利切割運用的問題。

薛承泰

稅收減少,預算編列有實際運用上的問題。內部共識尚未形成,未來兒保和警政的搭配是一個議題。
社工專業以及未來發展,責任和待遇?持續努力,涉及到相關部會的改造。沒有待遇難以提高專業度。sop有先決條件,但是也有客製化的衡量。相關法規的知識不足。專業不是掛在嘴上,抱怨只會暴露無能。社工人力的量與配置,怎樣才會得到最高效能?中央員額的多寡以及地方自治的員額分配,這不僅是數量的問題而是配置的問題。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0428針對內政部回應之聲明稿

只有命令 沒有回應

呼籲政府正視制度問題 莫讓社福淪為口號

我們對內政部「回應」的聲明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於4月23日發起抗議內政府卸責行動,全國三百多名一線社工自發響應參加。此次行動係為社工界少有之集體行動,顯示實務社工界長年累月積壓了許多的委屈與不滿,以及期待改變的決心與動力,相繼委請夥伴分擔工作,一起上街向政府抗議;對此,我們相信許多社工內心是激動的。但是,內政部官員與絕大多數基層社工的感受截然不同,對於我們的行動亦並未予相當之重視從23日、24日於內政部官網之回應(「內政部承諾將協助地方政府增加社工人力,完善兒少保護通報救援制度」以及「內政部週末開會深切檢討曹小妹事件,未來遇有類似案件由政府即時強制介入」)看來,大部份內容是在23日抗議前即已經推動之計劃,或者是現行法令的再次宣導;至於新增加的措施,顯然並未正視制度性問題,反而加重前線社工責任與壓力;至於工會小組提出之七項訴求,內政部完全沒有一項正式回應!內政部的作法,說穿了,根本就是「只有命令,沒有回應」!工會小組對內政部這種漠視之態度,深表遺憾!

內政部書面回應 與訴求精神相悖

內政部兩日的回應文稿,其內容大概包括三個面向:首先,在補足人力方面,內政部表示已經正在研修「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四年計畫草案」,在人力未到位前,則表示以專案計畫及公彩回饋金補助地方政府增聘社會工作人力;其次,在改善通報系統方面,包括責任通報人員接獲疑似案件時24小時內之通報責任、兒保社工於案件通報後必須在24小時內看到孩子、高風險社工必須在案件通報後10天內訪視小孩、地方政府設統一、無休之通報窗口、有自殺傾向者社工要立即通報自殺防治系統;最後,至於社工緊急執行保護工作時之問題,內政部表示社工可連繫當地警察及村里長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即時強制入屋等。綜觀內政部各項回應,根本是刻意迴避制度性問題,忽略前線社工所面對的結構性困境,其與工會小組提出之各項訴求背道而馳!

殘補福利政策思維 惡化案家問題

社工工會是社工團結、溝通的組織,除了勞動權益的倡導外,工會更重視攸關工作者自身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與工作價值(通稱「專業」)的反省。由前線社工工作現場的困境出發,我們在六大工作困境中,首先提出「非自願性案家與社工關係緊張」、「案家刻意迴避、社工成功訪視不易」兩個困境;此即概括了保護性社工工作中常見的基本的處境。這樣的困境是由於兒保社工執法性角色,以及高風險計劃隱含的「社會控制」思維所造成的。社工一方面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則難免帶有替代國家執法監控的角色。因此社工與案家的關係不斷在此衝突的腳本下,一再重演各種喜與悲的戲碼。這種工作關係追根究底,與我國殘補式社會福利制度有關;在此架構下,現行保護性社工之政策將結構性問題簡化為個人問題或道德層次上的問題,無法由社會制度面及資源面積極回應案家需求,於是連最有可能成為案家支持力量的社工,都極可能成為其對立面,讓案家陷於社會標籤的處境,情緒上、關係上及資源上更形孤立,無法改變社工與案家的協助關係,更遑論改善案家所遭遇到的困境!

對此,工會小組提出「全面檢討從事高風險、兒少保等保護型社工的政策思維與價值,反省服務模式,從而調整政府部門所賦予社工的角色與責任!」、「檢視其他服務系統如學校、警察、公衛體系整合與人力不足之問題,促進各體系之合作!」之訴求;雖然相距改變殘補式社會福利而言,只是起步而已,但內政部對此兩項訴求卻隻字未提,顯然從未反省保護性社工工作基本的處境,與現行政策所引導有關,反而一再強調檢討通報系統,建立緜密的監視網絡,強化既有政策思維;殊不知,在這種監控的保護政策思維下,社會大眾及各服務體系間神經緊繃,通報案量緊隨重大案件的發生而周期性地遞增,在社工對被通報之案家不熟識、社工角色遭案家排斥的情況下,不管是內政部要求的24小時內,還是10天內,分秒是危機,處處是險境,再多的社工人力,再緜密的監視系統,小孩永遠訪不完(訪不到?)、救不完!

而其他服務系統如學校、警察、公衛、社福體系亦有其自身問題,同樣無法扮演支持的角色;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各體系只會在不斷「強化」的通報機制中,相互推諉責任。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找出悲劇的代罪羔羊,這次是老師,下次是警察,然而最終、最脫不了關係的絕對是前線社工!

大、中、小殘補人力計劃 社工人力補不完

如前述,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屬殘補式福利,連帶地,社會福利之人力安排也是殘補式的。工會小組在補足人力的訴求上是有但書的:「補足社工人力,但反對以約聘僱方式僱用社工,應儘速建立長期穩定的社工僱用制度」;不過,內政部虛應了事,以正在研修的「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四年計畫草案」為回應,先不論該計劃之內容為何、有無供公開徵詢前線社工等民主式參與之程序問題;類似之相關計劃有95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聘兒童及少年保護社會工作人力實施計畫」、97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聘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力計畫」。此類「大殘補式的」人力計劃制度上屬於政府疊床架屋、臨時搭建的應急措施,沒有制度性的預算資源支應。故受僱社工以約、聘僱方式僱用,其勞動契約性質上雖屬定期契約,然卻又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動安全之本質上是不穩定的。所以,該等計劃即使一波接一波地研修,舒緩短期人手壓力,但社工人力始終不斷流失、短缺,工作經驗之傳承困難,最終侵蝕案主之利益。

另外,內政部又表示在人力未到位前,再以「中殘補式的」專案計畫,及本應屬「支援性財源」的公彩回饋金,另行補助地方政府。凡此中、大殘補式的人力計劃,顯示政府自身不認同社會福利工作,施政不以社會福利為優先,自然無法要求一線社工留守崗位,人力不足未曾「從根本解決」。

再者,上述中、大殘補式人力計劃因涉及地方政府經費財源之籌措,所以各地方政府每年視財力情況給予新進社工不同的起薪,此舉即造成社工夥伴間同工不同酬及差別待遇的現象。約聘僱社工礙於約聘僱契約雖屬特別權力關係之一環,仍有其公務員之義務、沒有公務員之權益,難以爭取自身之權利。


約聘僱社工尚有此工作不穩定、差別待遇的問題,最慘的還有政府委託民間辦理「小殘補式的」方案委託;此類社工雖然適用《勞動基準法》,但經常面對實領薪資較方案人事費低的情況,且由於方案委託是有期限的,社工的處境因此類似定期契約工,一旦方案結束,工作權很可能隨之喪失,更慘的是案主後續之追蹤與處遇也出現問題,此類社工經常身陷兩難之困境。


至於勞動安全的議題;因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未納入社會工作之行業,致社工在職災預防方面,處於法令空窗期;而約聘僱社工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職災的保護、補償比一般勞工差,民間機構社工則因政府補助未計算相關風險之補助費用,且因機構經費短缺,而使多數社工遭遇職災時得自認倒楣。因此,工會小組提出「社工員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儘速增修適合社工員之勞工安全衛生法規!」之訴求,惟內政部同樣視而不見,連與勞委會進行研議都做不到!

前線社工自助形成共識 反對政府閉門造車

工會23日要求部長就忽視社工工作困境、社福制度問題,卸責社工等言論公開道歉,是為政者表達對一線工作者一種起碼的誠意;要求保護前線社工的個資與安全也是政府應負之基本義務;遺憾地,政府對此亦無任何的回應。最令我們關注的是,內政部長雖於內部檢討會議中對基層社工人員的辛勞表達肯定與慰勉之意,但對於我們提出的「召開實務工作檢討會議,邀請前線保護型社工參與討論,反對由上而下的精英式檢討機制」,政府毫無回應,反而加快內部精英式檢討,推出如回應稿上各種脫離基層社工心聲的政策與措施。

工會小組號召全國一線社工自力自助,我們將於近期推動全國各地社工自發組織不同規模的聚會,鼓勵各地社工自行集結,溝通工作困境、訴求與運動策略,並持續監督短期內政府可能提出相關措施,提出一線社工的實務意見,組織各種行動。最後,我們規勸內政部拿出「命令」社工24小時內通報、10天內訪視到小孩之「決心與擔當」,自我檢視及反省保護性社工政策之思維,調整社工角色,補足穩定的社工人力,提昇社工勞動待遇!如果政府仍執意脫離基層,一線社工在基層累積的不滿,將會構成下一波更廣大的行動!

聯絡人:鄭天睿0953-339284

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社工是勞工 51站出來

制度不幫我 政府不理我 社工手牽手 五一向前走

處理保護性業務的社工夥伴,長久以來一直處於高危險的勞動環境之中,這群社工夥伴,大多是被方案式的定期化契約所雇用。高個案量、高工時是他們工作的常態;低薪資、少休假他們習以為常。這些勞動條件的問題,加上不穩定的就業環境,讓這群社工夥伴們無法無後顧之憂的工作。

然而,這些勞動條件的問題,不僅僅存在於保護性業務的社會工作夥伴,而是存在於整個社會工作者群體之中。

今天,絕大多數的社會工作者,同樣面臨著高工時、高壓力、低薪、勞動安全不被保障、定期化契約等勞動權益受損的狀況。

如果社會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不被保障,要如何讓社會工作者長久留在社會工作場域,提供穩定的服務,累積工作經驗,創造新興工作方法?

社會工作者,除了是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者之外,更是受雇於人的勞動提供者;社會工作者也是勞工。

同樣身為勞工的社會工作者們,我們的權益需要靠自己爭取,我們的條件需要透過自己的努力來贏得。在5月1日屬於勞工的這一天,我們邀請眾位社工夥伴們,一起走上街頭,參與這場屬於勞工的盛事。告訴自己,也告訴社會,社工是勞工,給予社工良好的勞動條件、重視社工的勞動權益,才能夠讓社工無後顧之憂的工作。

集會結束後,我們將進行基層社工的討論,討論彼此的工作狀況、困境、勞動條件等等,歡迎您留下來跟我們輕鬆聊唷!!

我們將於活動現場提供具有『社工是勞工』字樣的臂章,歡迎社工夥伴在現場索取。(限量100條唷)

集合時間:5月1日12:40
集合地點:國家圖書館前
活動聯絡人:黃盈豪0920-898108
鄭天睿0953-339284





備註
此次5月1日大遊行勞工團體的主要訴求為勞工反貧窮
訴求一、禁止勞動派遣、反對勞務外包,拒絕勞動彈性化!
訴求二、堅持工會自主、反對消滅工會,爭取勞工團結權!
訴求三、民主監督ECFA,勞工權益納入談判!
訴求四、受僱者均享年金權利,勞保虧損政府撥補!

社工的勞動型態雖然與一般勞工不盡相同,但是確存在類似的議題。例如訴求一,社工雖然沒有勞動派遣,但是方案式的定期契約工作,也讓社工面臨勞動彈性化的問題,降低社工工作穩定度。其二雖然社工工會尚未成立,但是如果團結權被矮化,未來工會組織有何能耐爭取自身權益?
況且全球化、m型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等狀況,與我們社會工作者息息相關,或許社工不至於落入貧窮線之下,但是多數社工的薪資水平恐怕都是處於近貧的狀況。因此,希望社工夥伴們參與此次遊行,除了表示勞工身份的認同之外,也與眾多的勞工朋友站在一起,共同為反貧而走上街頭。(如欲知曉反貧窮大遊行更多內容,可至http://www.tctu.org.tw/front/bin/home.phtml 全國產業總工會點選相關資訊)

電子報~社工抗議內政部卸責特刊

本期目錄
.0423社工抗議政府卸責社工活動實記
.99.04.24 那一天,社工上街去~
.0423行動參與心得
.0423抗議之後,期盼社工更多的反思與行動

0423社工抗議政府卸責社工活動實記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
4月23日陰雨綿綿
這天,早上9點多,工會小組的夥伴們在內政部集合,確認接下來要進行的活動內容與流程。看著雨勢越來越大,夥伴們有點擔憂,來的人會不會很少。新聞聯絡人接到幾通電話,媒體詢問會有多少人到?活動會照常舉行嗎?

活動當然要照常舉行,但是會到多少人實在沒把握,所以,聯絡人說出,至少有60人!!!然而,實際到場的人數,聯絡人尚還不確定。

隨著活動時間即將到來,社工夥伴們陸續的來到現場。小組的同仁們,趕緊將準備好的雨後春衣發給大家,並且請大家進行簽到的動作。

小組夥伴們將接下來行動劇所會用到的道具:黑色大袋子發給參與的社工夥伴。
約10點左右,徐州路5號前,擠滿著社工夥伴們,媒體記者也將攝影機架設好了。小組夥伴上前接受訪問,面對著5~6台攝影機、7~8隻麥克風,工會小組發言人夾雜著些許的緊張,開始向媒體朋友表達今日前來內政部抗議的訴求。


當天的發言人表示,今天前來內政部,是想要告訴政府,告訴社會大眾,現在的社會福利體制仍有許多困境存在,而社工面對與案主間張力的拉扯、訪視難以順利進行、並有著人力不足、工作量大、工作不穩定且轄區廣大卻沒有相對的權責分野以及缺乏勞動安全的保障。社工在面對這重重的困境的同時,內政部卻於事發當時之際,仍以內政部長身為社工主管機關的高傲姿態,於第一時間非但未針對其所發生問題本質上之困境提出適切的解決辦法外,還一昧的將問題歸咎於個別社工,致其模糊長久以來的膏毒。因此,夥伴們希望內政部部長聽到社工的聲音,並且向社工道歉以及提出具體的改進策略。

在訪問結束後,活動總指揮請社工夥伴們集中於內政部前,重申本次活動的訴求,並且邀請參與的團體代表以及社工夥伴上前發言。台灣勞工陣線、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暨南大學社工所研究生以及社工夥伴們,向前表達自己的心聲:社工也是勞工,揹負著高個案壓力,但卻始終不被社會所重視,政府單位也並未正式社工面對的結構問題;更有夥伴表示:希望有人能來社工單位任職一天,深入體會社會工作者的辛勞,並高喊著社工加油!!!


接著,活動總指揮表示,社工總是揹負著各種困境,如同行動劇角色小明一樣,雖然身上扛著累累的6大重擔,但仍努力挺直著身形提供服務;然而,政府單位卻口口聲聲的指責前線社工員的疏失、不夠積極、低警覺性、經驗不足、判斷力差、不應有休假……終至讓小明再也承受不住所揹負的重擔,而身後同樣揹負著重擔的社工夥伴們,也被壓的一一不支倒地。這是社工所面對的結構困境,但是政府並未正視予之面對。


總指揮表示,今天社工夥伴們前來內政部,就是希望內政部部長除了正視困境之外,更要對將其責任片面推給社工的行為道歉。而為了讓內政部長聽到社工的聲音,社工夥伴們開始高聲齊呼:「拒當代罪羔羊」、「正視兒保困境」、「還我社工清白」、「還原社福困境」、「保障勞動安全」、「補足社工人力」;一聲聲震天的吶喊與怒吼,猶如暗夜雷聲劃過天際般的響徹雲霄。終於,內政部社會司司長在重重警力包圍之下,來到活動場地。社會司司長表示了解社工困境,願意改善,但在社工高喊要多久時間之際,並未直接回應,表示那麼你們希望多久?「依稀傳來微弱的聲音喊道:你是司長,還是我是司長。」社工夥伴們高喊著三天!!!現場社工要求社會司司長擔負起小明社工所揹負的重擔,司長雖然有協助擔負,但是在離去的同時,並未將擔子帶走,仍將其困境還給了「我們」。

現場的夥伴們,不能夠接受內政部如此的回應。因此,步行前往內政部的主管機關行政院陳情,並希望行政院院長能夠稟持庶民經濟的精神,以「社會福利為優先,改善社工困境」,並希望內政部長認錯道歉。在到達行政院前,社工夥伴們再次呼喊著口號。隨後,行政院參事前來該院前,表示會將社工夥伴們的訴求帶給院長,並表示已針對相關事務召開會議,會儘快改善相關問題。

其后,總指揮表示,行政院已接下訴求,而內政部也表示3天後會給社工夥伴們回應;參事在離去前表示要與總指揮握手,總指揮表示:在滿意的結果未出現之前,不適合與參事握手,如果行政院能夠給予社工夥伴滿意的回應的話,未來很樂意與參事握手。於此,參事表示理解,回身行政院。總指揮再次代領夥伴高呼口號,並且表示此次活動結束。但是,社工夥伴們會持續監督政府的作為,如果並未具體改善,不排除有更進一步的抗爭行動。


99.04.24 那一天,社工上街去~
波哩

台北的角落,一群人來自四面八方冒雨相聚,充滿著各種情緒、期望,齊聚一堂。

那一天的街頭,是台灣社工界中血淚交織的一朵璀璨花朵,不知多少冬的含苞待放,在那時用盡力量綻放,曇花一現地閃耀光芒,也是社工界一次迅速又強烈的將眼光回歸到自己身上。


小小曹用她激發起社工界的震盪。震盪的是長年以來政府對於這個行業的不重視、是長年以來社會福利成為政客的一種道具、更是長年以來社會如何壓迫社工人的一種意象。

社工教育將社工形塑成一個順從、自省、噤聲、遵從社會道德與價值、以個案的一切為一切的工具,卻又不斷的遊說、要求社工應該要能悲天憫人、敏感、活在當下,這些期待與目標形成社工身上最根本的衝突與失衡,社工便於內在存有這些碰撞、擺盪中去面對千變萬化的個案的衝撞、變動與刺激,社工,壓根的無法安定。

環境很聰明的運用了社工的「特質」,用非對等的勞動條件與不合理的期待將我們捆綁,捆綁成一尊千手、空心卻需要擺平許多事件的神像。

有更多的社工選擇相信環境與教育所給予的教條,遵守著這些「典範」,竭盡所能、鞠躬盡瘁並且用高標準的對待自己、壓抑自己、逼緊生活,因為「社工被賦予萬能而謙卑的自我價值」。

這樣的歷史演進,堆疊成代間的考驗、壓迫與指責。這是多麼的內傷?但社工就是這樣的「憨直」,如同一朵朵朝陽傻笑的向日葵,在歷史中隱忍一切,始終把「案主」視為價值的唯一來源,直到,這樣自以為的美好,遭受越來越多的撻伐、理所當然的不合理期待與要求,一把火燒光社工界所包裝的虛偽假象,才開始看見「自己最真的需要」,才開始意識到原來我們從未真正替自己「發聲、說清楚」過。


圍牆外,花朵正努力綻放著,濃烈的情緒化作花蜜,將身邊事物融化成一團唯美朦朧的景緻,溫柔而堅定的前進,力量幻化成雙翼,正準備展翅翱翔…。

社工們堅信著當我們能夠替案主爭取權益的同時,我們也可以替自己充權、使能。


0423行動參與心得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成員 劉金鎮

記得事件剛發生時,老闆便急著找我談有關社工在行政上的作為與不作為,及其有關福利服務之困境與適法性解決之道。於此之際,正在和籌備小組的夥伴聯繫 4/22晚協助的事宜。

抵達之後,第一次踏入實踐校園進行所謂最具有挑戰性的「道具組」製作協助;然而,對於字字珠機稍適要求的我,因其地域性關係之故,便與奇峰進入類似鬼打牆的境界中,熱切的討論了起來。直到場邊傳來斥責聲道:趕緊製作道具,教室只預約到晚間十點…。於后,小組夥伴們似乎燃起社工魂般的鬥志,死命必達;惟,仍延宕完成之預定時間,故而成員們轉進前往燈光好、氣氛佳的製作場域,而為之後續事宜之製作。在此,仍對於當日晚間於速食店自修之學子致謝。因有其包容與接納,終致其相關道具趕製完成。

俟後,為避免活動當日之發言人天睿稍適準備未周之情事。故而,提議找個地點,拷問活動發言人天睿相關話題及其應對。諸如:本次活動的訴求為何、社工認不認錯…。而於傾刻間,來了兩位警務夥伴詢問其組員之相關訊息得知,小組成員於暗夜聚眾之正當合理性外,亦也語出表示:這個案例多虧了「社工」擋了下來,要不然,社會上檢討警察之批評聲浪亦排山倒海而來。爾後,則端賴小組夥伴的收留,各自返回小窩中休息及觀看某電視頻道針對社工不當的言論與評議。

4/23一早,由於尚未能得知確切之參加人數,故而在相關準備與因應上,皆尚難以著墨甚深。其主因乃在於小組之經費款項來源上,仍礙於一定環境及條件上的困境。故而在準備相關道具與其他性之必要支出上,仍有「一日捉魚、三日曬乾」之情境產生。故而,針對當日所有來自各地參與之社工夥伴們,對於未能如期參與皆備足應急之雨具及重擔包,甚至相當足備道具以及取暖之餐點或薑湯上,仍深表致歉之意。

約於九點半前後,看似有難言之隱及心力憔悴的路人齊聚於內政部門口。「請問,是社工夥伴嗎?」我這麼的問道。傾刻間,原本停滿機車的人行道,頓時塞滿了想為自己表達不滿、或為正在工作崗位上,愘遵職守的社工夥伴們,帶來了一股聲音,那就是:「站出來」。當時,看著大家臉龐上的疑慮或堅定的態度,直覺:社工夥伴們這次的站出來,除了為其服務對象及體制上所為之一切不利益為之倡導外;這一次,社工夥伴終於為自己的權益踏出小小的一步了。

隨著活動的進行與總指揮奇峰的安排,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各盡其力的支援,活動訴求及進行步調仍顯溫和及理性,實尚難予某些節目所言抗爭有其顯著之趨同;除了針對社工頗具不當聯結之歸因外,亦似難以體認或足據認知實務社工所遭逢困境與體制及法令上之缺漏,一昧的批評事實而非事物本質之真相。實令其擔憂行政怠為的主管機關及身陷因體制和法令上缺損之社工夥伴們同理與認同;而於活動中其行動劇所為社工之擔負,仍遭致社會司司長的扔棄。我想,這除了與社會司司長於攝影機前諾許:「肯認及知道社工的困境」一詞逕相對照,頗具可議性。亦即,「我們」仍有好長的一段要走。





0423抗議之後,期盼社工更多的反思與行動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成員/社區社工 沈後山

好感動,大家都來了。短短一天多的宣傳,夥伴們在寒風酸雨中,星期五要上班的日子裡,克服總總的困難來到了內政部的大門口。三百多人,一起呼喊著相同的口號,沒有想到竟是如此的響徹雲霄,數度紅了眼框,是一份激情、一種感動,這美妙的音響,深刻地傳到了我身體的每一個部位,變成了我生命中無法忘懷的一部分。

透過集體的力量,靠著我們的聲音與行動,改變了媒體對社工的報導,使他們能夠修正作出均衡的評論,甚至還更深入描述我們的處境或實地的到現場探訪。而內政部也第一時間發出了新聞稿,承諾將協助地方政府增加社工人力,完善兒少保護通報救援制度。但卻還有更多更多的東西值得我們再持續的思考下去...

第一,承諾將協助地方政府增加社工人力。卻仍以專案計畫或公彩回饋金補助的方式增聘社會工作人力,這種約聘僱的方式,仍無法改善社工穩定就業的狀況,人才流失經驗無法保存,增加再多的人力也是於事無補。而這種僱用關係思維的背後,更是一種「小政府,大市場」管制邏輯的運作思維,不只是不願意增加社福預算,改善體制的不完整,而只是把更多的責任推卸給第一線的社工甚至是基層的民間單位。

此外,增加兒少保通報救援制度,這些回應看起來,表現上是增加了政府給社工的公權力和要改善通報救援的制度,但仍有許多是窒礙難行的,或更是標籤化了案家可能是「危險」、有「問題」的,而社工結合和行使國家的公權力,讓我們更變成社會控制的角色,該更深刻的是反思我們在社工角度上的助人位置是什麼?其實我們可以是想提供案主更好的服務,甚至是想改變那些逼迫案主一步一步走上絕路的複雜性結構。

最後我再想如何擁有社工更多的反思以及行動,我覺得可以主動透過社工「聚」起來的組成彼此脈絡下相關的社群,談一些彼此的困境,一些經驗上的交流、在位置上的支持與鼓勵、並在實踐上有所反思與行動。

很粗糙的寫下了我的想法,但我更記得的是,我們彼此用彼此的身體和聲音,寫下了一次難得的集體回憶,這是促進我們反思的、行動的、改變的,期待出現更多不同集體回憶。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0423抗議內政部卸責新聞稿

社工代罪羔羊 保護型工作困境無人問?
抗議政府帶頭卸責社工 模糊社福困境
社工工會要求內政部長立即向前線社工員道歉、落實工會訴求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下稱工會小組)23日上午十時正至內政部大門前,針對日前台中縣發生母女燒炭身亡案,工會小組認為政府官員帶頭指責前線社工員不夠積極、疏失、不警覺、經驗不足、判斷力差、不應有休假等言論,只是模糊社會認識保護型社工的「六大工作困境」,最終,除以前線社工成為事件的祭品外,未真正解決兒童少年等案主的保護問題。工會小組於抗議現場準備一具沉重扁擔,演出「拒當替罪羊、還原兒少工作困境」的行動劇,諷刺內政部長推卸責任給社工的言論,同時要求內政部長向前線社工道歉,並落實工會提出的七項訴求。
工會小組認為,日前發生的母女燒炭身亡案,其實突顯了社會弱勢族群面對困境時的無助與怨恨,反映我國殘補式社會福利制度對於弱勢族群,標籤多於提供足夠的支持。而當類似案件一再發生的時候,政府首長經常帶頭指責社工員所謂的疏失,這種個人歸因的卸責方法,根本就是以社工為代罪羔羊,除迴避了我國社會福利制度不完善的問題外,也模糊了在此制度架構下的保護型社會工作的「六大困境」:
1.非自願性案家,與社工關係張力大:保護型(含高風險、家暴、兒少保)的業務性質是執行政府對案主家庭(下稱案家)主動評估與處遇,所以這些案家都是「非自願性」的案主;從案家的角度來看,社工員突然出現,卻掌有對案家的資源提供、小孩安置的權力,很容易產生一種威脅與不安的感覺;即使社工員本身不願如此,難免出現緊張、對峙狀況,關係的張力極大。

2.案家刻意迴避,社工成功訪視不易:由於前述的關係張力,案家不一定歡迎社工來訪;案家有時居無定所,有時刻意迴避,導致社工「訪視未遇」的情形十分普遍。每當「訪視未遇」,案家與案家的小孩都有可能處於危險的狀態,這正是兒少保工作的最基本樣態,也是前線社工最大的壓力所在。

3.社工管轄區域大,權、責不相對等:保護型領域尚需要有許多職業與人員,共同協助案家,包括學校老師、社區鄰里長、派出所員警、公衛人員及社會大眾,但社工卻是所牽涉的人中管轄區域、活動範圍最寛且廣的一個職業,又在所有相關職業中被視為最後的守門人、最終責任的承擔者,明顯有權力與責任不相稱的情況。例如,即使警察遇有重大犯罪嫌疑時,也不可隨便破門入屋,社工與之相比,權力更小,卻永要背負案家安危的最終責任。

4.人力不足、案量過多,人力耗損嚴重:保護型社工中,高風險社工平均每人案量30案,家暴、兒少保社工平均每人案量80至100案,這只是已開案的數字,尚未包括每日通報進來、需訪視判斷是否開案的案件;所以,社工即使每天訪視、24小時備勤,仍無法掌握所有個案。此突顯人力不足之問題外,更嚴重的問題是社工身心耗損,致社工的流動性大,工作年資一、兩年的社工大有人在,進一步惡化社工人力短缺的問題,造成人力不足的惡性循環。

5.無人身安全與職災保護措施,增加離職率:社工流動性大的原因之一是,案家的背景複雜多元,社工單獨與案家互動常有人身安全的疑慮。不論是夜間訪視,或到人煙稀少的地區訪視,或到有暴力疑慮的案家進行訪視,社工每次訪視的心理壓力極大。另外,社工如真遇到語言、肢體暴力情況,並無職災補償。

6.「契約工」僱用型態,阻礙人才長期留用:社工流動性大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社工就業普遍的不穩定情況。高風險、家暴、兒少保等各種保護型的社工如受僱於公部門,多以一年一簽的約聘僱方式僱用,如受僱於民間社福機構,其工作時間受限於政府方案補助期限。簡言之,社工多以定期「契約工」的形式僱用,可想而知,這種不穩定就業的情況不利於人才留用及經驗累積。

工會小組認為,政府如不正視上述保護型社工的六大工作困境,相反於案家發生不幸事件時,一再用同樣的卸責模式,簡化地將責任推給個別社工員,以社工員為問題的祭品,類似曹家不幸的案件將不斷發生,社工員也將繼續流失,社福制度發展也將倒退不前。為了所有案家的福祉,我們本著社工助人專業,呼籲政府正視保護型社工之工作困境,並儘速回應下列七項訴求:

1)內政部長立即為輕率卸責給社工之言論,向前線社工道歉!
2)內政部立即調查、追究本案社工個人資料遭公開之情事,承諾保護前線社工私穩與安全!
3)補足社工人力,但反對以約聘僱方式僱用社工,應儘速建立長期穩定的社工僱用制度!
4)社工員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儘速增修適合社工員之勞工安全衛生法規!
5)檢視其他服務系統如學校、警察、公衛體系整合與人力不足之問題,促進各體系之合作!
6)全面檢討從事高風險、兒少保等保護型社工的政策思維與價值,反省服務模式,從而調整政府部門所賦予社工的角色與責任!
7)召開實務工作檢討會議,邀請前線保護型社工參與討論,反對由上而下的精英式檢討機制!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社工工會電子報第14期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社工痴、誰解其中味。請 (傾)聽社工的聲音....

本期內容
http://enews.url.com.tw/swerunion/57683
.抗議政府帶頭卸責社工 模糊社福困境
.4/19才是社工日
.新聞後有感
.『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新聞有感

抗議!!!政府帶頭卸責社工 模糊社福困境

緊急動員!!!
抗議政府帶頭卸責社工
模糊社福困境
要求內政部長立即向前線社工員道歉
並落實訴求 解決兒少工作困境

親愛的社工夥伴們:

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將於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上午十時至內政部,針對日前台中縣發生母女燒炭身亡案,工會小組認為政府帶頭指責前線社工員不夠積極、疏失、不警覺、經驗不足、判斷力差、不應有休假等言論,只是模糊社會認識兒童少年保護之工作困境,缺乏從根本反省現行兒少保政策思維的之不足與謬誤,最終除以前線社工作事件的祭品外,並未真正解決兒童少年保護之問題。工會小組於抗議現場,表演「拒當替罪羊 還原兒少工作困境」行動劇,表達前線社工員的心聲。

敬請社工夥伴一同前往,向內政部高聲喊出我們的心聲。


集合時間:四月二十三日 上午九點四十五分
集合地點:內政部(徐州路5號)

如有需要者,可向現場工作人員索取口罩,或自行攜帶。

活動流程:
09:45-10:00 參與人員集合
10:00-10:15 「拒當替罪羊 還原兒少工作困境」行動劇
10:15-10:30 社工大聲說
10:30~10:45 提出解決兒少保工作困境訴求

活動聯絡人:沈後山0919-01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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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

社工師考題與金酸莓獎

社工師考題與金酸莓獎

今年1月23日至25日舉行了一場社工師考試的加考,其中社工工會籌備小組(以下簡稱小組)也自己動員幫考生陪考加油,但我們發現考生每考完一科就無限的愁容,似乎就是述說著:「天啊!考題怎麼那麼難,典試委員怎麼這樣為難我們啊!」多少的失落聲此起彼落…於是小組這邊也想了一個方法想要回應眾多的考生,就在1月25日至1月31之間舉辦一個玩票性質的社工師考題滿意度調查,甚至各位心目中最爛的考科,我們也於2月4日一併頒發金酸莓獎以「慰勞」出題委員的辛勞,而之後的行動也將依各位考生所票選出的方式,由小組這邊代為效勞幫忙大家出一口氣。

參與這次活動的人

這次的行動共有196位夥伴共同參與決定,其中身分為社工137人、學生40人、其他19人。平均考過社工師的次數為3次左右,將近七成的考生沒有為社工師考試補過習。而考生的分佈區域北部考場的人有108位、中部考場的39位、南部考場的49位。年齡的中位數位在26~28歲之中,社工年資位在1~3年的之間。

金酸莓獎與各科目的分數

本次角逐金酸梅獎的科目有:社會政策與立法、人類行為與環境、研究法。結果社會政策與立法以考題最機車、出題最無聊,因為許多細微的法條和罰鍰,被102位考生票選為本次出題最爛的金酸莓獎得主。其中我們以各位對出題的滿意度調查也可以看的出來:社會政策與立法平均分數2.8分,研究法3.65分,人類行為與環境3.96分,社會工作4.61分,國文4.66分,社工管4.8分,其中最高的是直接服務5.51分,顯示出社工師考試的出題各科的分數都是不及格的。

之後的行動與意義

最後的調查,將近八成五以上參與活動的夥伴都表示應該要有進一步的行動,其中包含將這份調查的結果寄到考試院考選部、內政部社會司、全台灣各社工相關系所的老師,另外也有四成的夥伴願意收到這份結果並幫忙轉發。而也表示這份結果應該要公佈在各社工會出現的網路平台上,例如:小組之facebook、小組的部落格、電子報、PTT社工版上。最後關於此行動的意義,就交由各位觀看到結果的夥伴來詮釋和評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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